本次評價經分析認為,企業在總體布局、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職業病危害告知、職業病危害培訓等方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在應急救援設施、輔助用室、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之處,有待完善。
該企業不足之處包括:A6車間未設置車間浴室;職業病危害項目未進行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部分崗位超標;部分車間未設置休息室;A11車間控制室記錄臺、VD3光化車間記錄臺、結晶車間記錄臺、VD3微粒車間記錄臺檢測的照度均不符合要求;各車間未設置事故通風設施;警示標識設置不全;部分員工未按規范要求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企業在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在針對上述不足之處進行改正和持續改進,并采取了本報告提出的措施與建議的前提下,在職業病防治方面能夠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1.工程技術
(1)該企業A11車間操作工接觸的甲醇和正己烷濃度超過了國家職業接觸限值,建議企業對車間內的氧化濃縮反應釜和濾缸進行密閉性檢查,同時嚴格做好工人的個體防護,督促工人作業時嚴格按規定佩戴防毒口罩。
(2)該企業VD3光化離心操作工接觸的正己烷和甲醇濃度超過了國家職業接觸限值,建議企業對VD3光化車間離心機房離心機進行密閉性檢查,以及正確使用移動式局部吸風罩。出料作業時,應將吸風罩移至離心機上方,可以有效將正己烷和甲醇氣體排到房間外,同時嚴格做好工人的個體防護,督促工人作業時嚴格按規定佩戴防毒口罩。
(3)該企業VD3光化操作工接觸的正己烷濃度均超過了國家職業接觸限值,建議企業對VD3光化車間溶解釜進行密閉性檢查,同時嚴格做好工人的個體防護,督促工人作業時嚴格按規定佩戴防毒口罩。
(4)該企業冷凍巡檢工接觸的噪聲強度均超過了國家職業接觸限值,嚴格做好工人的個體噪聲防護,督促工人作業時嚴格按規定佩戴防噪耳塞。
2.應急救援
(1)用人單位制定了《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2)A11車間、A6車間、VD3光化車間、結晶車間應增設強制通風設施,以及儲罐裝卸區處應增1個設噴淋洗眼器。
3.個體防護用品
加強管理、督促和指導職工使用好個體防護用品,正確佩戴防毒口罩、防噪聲耳塞。
4.職業衛生警示標識設置措施與建議
該企業雖然在各單元均設置了警示標識/安全周知牌,但存在不足之處,需要進一步完善。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規范設置職業衛生警示標識。
5.職業衛生管理
(1)企業負責人應當不斷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指南》、《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企業實際,并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檔案管理,提升職業衛生工作的管理水平。
(2)每年委托有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有害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檢測,若發現超過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定期檢測評價報告應存入本企業的職業衛生檔案,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
(3)按規定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合同告知,將崗位中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防護措施、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如實進行告知。
(4)在今后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中,應采取工程防護措施、職業衛生管理、職業衛生培訓、個體防護、職業健康監護等綜合措施,以減少職業病危害,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5)加強對個體防護用品使用的管理工作,企業應定期對工人進行培訓和教育:如個體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保養和防護意義,提高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同時督促工人作業時按規范要求使用個體防護用品。
6.個體防護用品
加強管理、督促和指導職工使用好個體防護用品,在接觸噪聲及有毒物質崗位作業時必須正確佩戴防噪聲耳塞、防毒、防塵口罩,個體防護用品應經常檢查、更新,以確保其有效性。
7.職業健康監護
(1)根據體檢報告說明,2015年職業健康體檢發現5名職業禁忌人員,企業已落實4名人員進行了調崗處理,還有1名機修工根據醫生建議繼續在原崗位工作,建議企業對該機修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體檢,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2)2015年職業健康體檢發現13名需復查人員,企業提供了5名需復查人員的化驗單,經復查其中3名血糖正常,其余2名根據化驗單顯示為2型糖尿病,建議企業對糖尿病工人進行調崗處理或者加強個人防護,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建議企業對8名需復查人員重新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如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3)用人單位應進一步加強員工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檢查,尤其要杜絕未經上崗前檢查的員工從事職業病危害崗位工作。體檢項目應具有針對性,按崗位接觸危害因素不同而不同,可參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確定,且要選擇取得資質的職業健康體檢機構,并將體檢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8.職業衛生監測與評價措施與建議
(1)每年委托具有職業衛生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職業衛生定期檢測,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應按年度存檔,妥善保存。
(2)用人單位以往未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以后如用人單位涉及到新建、擴建、改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時,用人單位應在可行性論證階段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并在竣工驗收前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也應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9.預防性措施與建議
(1)建議用人單位對存在鋁合金粉塵的場所、除塵設備和集塵器,應定期進行清理,避免場所、設備鋁合金粉塵飛散逸出,而導致的鋁粉塵爆炸事故。
(2)建議用人單位對廠區內存在密閉空間(污泥池、反應釜等),進行清洗、維修等作業時,應避免密閉空間內空氣置換不完全,空間內氧含量過低以及污泥池清淤過程可能產生的硫化氫,而有可能引發工人急性中毒、窒息等危害事故。
(3)當使用原輔料、產品品種、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生產規模等發生變化時,可導致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相應發生變化,用人單位應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重新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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